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补缴社保异地生育报销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老婆在常州工作了6年,于2018年8月份的样子因怀孕便辞职在家,单位社保也停掉了,请问现在是否可以个人补缴社保?补缴后能否享用同样的生育险报销?其次就是现在我们在泰州,预计在泰州生育,我们这种情况能否使用常州社保进行报销?需要什么材料?感谢! |
留言时间: | 2019-02-12 |
回复时间: | 2019-02-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个人不能补缴生育保险,如女职工生育当月并没有工作单位征缴生育保险,且不符合生育保险连续征缴满10个月条件的,不能享受生育报销。 如男方单位符合女职工生育当月,男方单位正常应缴生育保险的状态,可以选择男方单位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待遇的情况,如果男职工配偶也是在市本级参保(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但不符合报销条件,这种情况窗口允许报销。 如女方不符合的情况,男方单位在女方生育当月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下,可以男方单位带材料报销: 女方在外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携带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女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户籍所属地村(居)委会出具《未就业证明》或者由男职工单位出具《未就业证明》、(村(居)委会未就业证明及男职工单位未就业证明选其一即可)。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男职工社保卡到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另外,除常州市本级户籍需携带户口簿以外的,外地户籍都需开具《未参保证明》。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