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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医疗救助金
信件内容: 医疗救助金通过医保个人账户缴纳了(单位不代扣),如果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比如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认定为困难企业才有)通过工资或养老金缴纳(还是单位代扣);单位结算工资的时候还需要扣除医疗救助金的费用吗?
留言时间: 2019-02-13
回复时间: 2019-02-1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将职工医疗救助基金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的 0.3%筹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可按 0.5%筹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转,用于保障参保人员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 疗费用、大病保险医疗费用、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其中,对参加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或养老金的 0.3%筹集,筹集渠道和方式不变。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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