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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补缴社保
信件内容: 2011年底后没有工作,怎么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留言时间: 2019-02-16
回复时间: 2019-02-1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个人不能补缴养老保险,您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征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 个人在没有单位的情况下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3125元,自由职业者最低月养老缴费比例20%(625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0%+5元医疗救助费(312.5元/月),合计937.5元/月。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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