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劳动仲裁 |
信件内容: | 想问一下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想讨要农民工的工资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以及清欠办三种方式有何区别? |
留言时间: | 2019-02-18 |
回复时间: | 2019-02-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是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而劳动仲裁是指用人单位已支付工资,但劳动者对于单位支付的工资待遇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可以找建筑工地所属区的建管办处理。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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