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新公司继续给员工交社保
信件内容: 前一份工作也是在常州新北区工作,离职以后到了新公司已经转正,公司要继续给我们交社保,但让我们自己去办理,应该怎么办?
留言时间: 2019-02-20
回复时间: 2019-02-2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1、常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含武进、金坛、溧阳)录用备案流程: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常州市职工录用登记表》(盖公章)、《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盖公章)、劳动合同书,到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在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上作相应记载,并在《常州市职工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常州市职工录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2、外来人员办理录用备案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常州市职工录用登记表》,如需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提供一张2寸照片。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