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大学生医保问题 |
信件内容: | 我是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的大学生,我是南京人,寒假期间在南京自费看病并开了药,在常州医保如何处理? |
留言时间: | 2019-02-26 |
回复时间: | 2019-02-2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参保大学生在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治疗的,可到实习当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高校相关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发票原件、清单、本人银联借记卡到市社保中心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审核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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