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员工绩效奖 |
信件内容: | 我老婆在溢达服装厂上班,小产请了二十天的产假,溢达公司却扣了半年的绩效奖,溢达服装厂这样做对吗? |
留言时间: | 2019-03-08 |
回复时间: | 2019-03-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已领取《二胎准生证》的情况,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15天的流产假;四个月以上给予流产假42天。 如果是没有领取《二胎准生证》,以外怀孕做人工流产手续的,按照计划生育手续休假14天。 以上假期应该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发放。用人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对奖金的分配办法、支付标准等作出规定。年终奖根据企业工资分配、支付制度规定发放。如有异议,建议与单位协调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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