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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个人档案遗失,请问工作单位可以重新帮忙建档吗?
信件内容: 本人2010年从学校毕业后因一直是自由职业,咨询学校说当时档案都发到学生手里,自行保管。三年前入职现单位,才开始缴纳社保,今年说提取档案,几经周折都没有找到档案。 请问可否由现单位从缴纳社保时间开始重新建立档案?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3-11
回复时间: 2019-03-1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学生档案由学校提供,自参加工作后是您的人事档案,两者并不相同。如学生档案遗失,建议咨询学校。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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