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辞退兼职工资发放问题 |
信件内容: | 我司辞退一名兼职,根据兼职协议约定提前14天通知对方让其办理离职手续,对方一定要立刻办理离职手续一次性结算工资,我司有统一发放工资时间每月5号结算上月工资,我司是否可以在统一的时间向对方结算发放工资? |
留言时间: | 2019-03-14 |
回复时间: | 2019-03-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可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结算,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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