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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4050如何办理
信件内容: 本人是67年9月生,在常州市新北区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如何申请办理4050
留言时间: 2019-03-18
回复时间: 2019-03-1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首先需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初次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大龄失业人员:是指本人达到定年龄,且在本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以上,登记失业时间连续半年以上的人员。其中,女年满40周岁、不超过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简称为“4050人员”;女年满45周岁、不超过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不超过60周岁的简称为“45555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行本人自愿申请,社区(村)核实,街道(镇)审核,辖市(区)认定的办法。 ①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窗口(以下简称“人社服务站或窗口”)申请并填写《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申请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以及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社区(村)核实。社区(村)人社服务站或窗口在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由专人负责,上门了解情况。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 ③街道(镇)审核。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到社区(村)张榜公示48小时。公示无疑义后,在《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辖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认定。 ④辖市(区)认定。辖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认定意见,在申请人所持《就业创业证》相应栏目内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认定时间标注,加盖认定机构印章。 ⑤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在核实、审核、认定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具体的原因或理由。 ⑥《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由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保留存档,《就业创业证》由社区(村)人社服务站或窗口返给申请人。 ⑦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凭本人所持的《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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