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生育保险陪护假报销 |
信件内容: | 生育联系单已申请办结,是否可以提供编号就可以报销,还是一定要打印纸质证件才可以办理陪护假的报销? |
留言时间: | 2019-03-19 |
回复时间: | 2019-03-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报销所需材料如下:《出生医学证明》、《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常州市社保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1楼B区窗口)办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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