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注怀孕早期事项
信件内容: 你好,想咨询一下,现在怀孕初期,有先兆流产征兆,单位工作环境不好,含有有毒气体,而且孕吐严重,现在不能上班,之前有来过假条,但医院现在已没到检查日期不给开假条了,但单位需要,我这种情况没有假条不去上班,单位会开除吗?我应该通过什么办法保护自己,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3-21
回复时间: 2019-03-2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劳动者需要请假,不论是事假还是病假都需要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病假需要医院开具的医疗建休证明;女职工“三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除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您有特殊情况,建议与单位协调处理。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