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缴纳社保 |
信件内容: | 个体工商户能为员工缴纳社保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缴纳基数与有限公司相同吗? |
留言时间: | 2019-03-25 |
回复时间: | 2019-03-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公章; (7)省部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省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登记表及人员参保明细表(原件和复印件)。 注:如已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3)项可不用再提供。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统筹区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3125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9935元,下限不得低于3125元。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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