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不交社保及少发工资 |
信件内容: | 来江苏东方洁妮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已经将近半年时间,面试的时候,负责人承诺会交社保。然而大半年过去了,社保的事还迟迟没有着落,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他们总是打太极,用言语来敷衍我们。也不和我们签劳动合同,总是拖欠工资,法定节假日如果休息就没有工资,上班的话也没有三倍工资。过年后工作近一个半月,只发了一个月工资,负责人说过年放假是没有工资的,法定春节休息的3天也没有工资。问老板和负责人,他们就强行辩解,坚决不给,态度极其恶劣。想问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
留言时间: | 2019-03-26 |
回复时间: | 2019-03-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对劳动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 国家法定假日正常休假,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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