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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退休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现在女的退休年龄是多大?医疗保险需要交多少年?我的户籍是常州,之前在常州交了5年左右养老保险,然后在南京工作,常州养老保险未转移到南京,如果南京社保转回常州退休是否可行?退休需要哪些条件?女职工退休和个人退休有没有区别?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4-08
回复时间: 2019-04-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根据(常人社规〔2013〕3号)《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政策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51号)等规定 1、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1)在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 (2)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须符合原逐月递增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注意点:对退休前已参加过职工医保(以有过缴费记录为准)的参保人,如退休后才补缴最低缴费年限不足部分费用的,需补足月数按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时的年月所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执行,但参保人补缴前已参保年月数加上实际补缴年月数不得少于5年;对退休前未参加过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退休后才补缴最低缴费年限不足部分费用的,需补足月数按参保人办理补缴登记时的年月所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执行。 (3)在2016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职)手续,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须实际缴满15年。 (4)在1991年底前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须实际缴满13年。 (5)自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须累计缴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 综上所述,具体看您参保医疗保险的时间,来判断您需要交费多少年。原则上建议您在退休地办理退休手续。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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