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大病补助申请
信件内容: 我到社保中心申请门诊大病补助,要求必须要《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申请表》,要求到本市二级医院申请。现在遇到问题是当初第二人民医院未查出病因,让我去上海做全面检查,所以确诊疾病以及治疗方案都是由上海医院完成,我很难让常州本市医院填写治疗方案以及医保办盖章,社保中心的接待人员让我去几个医院试一下,有没有一个更加方便的流程能够帮助我解决这个难题。
留言时间: 2019-04-12
回复时间: 2019-04-1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保人员患下列大病的费用经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享受大病门诊补助: (一)血液和腹膜透析治疗费; (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费; (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费; 参保人员患以上病种,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需要在门诊进行治疗的患者,可到确诊医院的医保办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审批表》,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将审批表定期汇总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后,在选定定点医院就诊刷卡即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综上,原则上门诊大病需要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如您特殊情况,您需要与医疗管理科协商,建议联系常州市医疗管理科:8681112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