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社保续交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换了一份新工作之后,新的公司不能马上提供社保缴纳,我个人需要缴纳多少?如果断了几个月会有什么影响? |
留言时间: | 2019-04-16 |
回复时间: | 2019-04-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医疗保险中断期间无法享受医疗统筹待遇。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对劳动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 综上所述,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进单位一个月内,为其征缴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也需要征缴社保。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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