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证,可以评单位中级职称岗位吗?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民政局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证,可以聘任本单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吗?我查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有相关的规定,但想咨询常州是如何规定的? |
留言时间: | 2019-04-29 |
回复时间: | 2019-04-2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与事业单位管理处联系:8568191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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