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证,可以评单位中级职称岗位吗?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民政局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证,可以聘任本单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吗?我查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有相关的规定,但想咨询常州是如何规定的?
留言时间: 2019-04-29
回复时间: 2019-04-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与事业单位管理处联系:8568191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