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计划生育流产报销 |
信件内容: | 你好,请问我已经生育1个孩子,没有计划二胎,意外怀孕,做了人流手术。当时没有区卫计委登记。请问现在手术费用还能报销吗?如果能需要什么材料?多次时间内报销? |
留言时间: | 2019-05-09 |
回复时间: | 2019-05-0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是没有领取《二胎准生证》,以外怀孕做人工流产手续的,按照计划生育手续休假14天,那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本人凭《结婚证》、医保卡(省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后,由单位携带如下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计划生育相关费用: (1)在本地实施手术: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 (2)在外地实施手术: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住院提供)、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本人社保卡、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计划生育的证明。 综上,流产的手术费用是直接本人凭《结婚证》、医保卡(省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如您当时没有在医院享受,事后建议您与医院办反映情况,至医院结算窗口办理退费手续再走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可以要求单位事后至社保中心生育窗口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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