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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咨询
信件内容: 最新一期的缴费基数和之前的都一样,唯独单位的缴费比例和金额不同了,这是什么原因?
留言时间: 2019-05-31
回复时间: 2019-05-3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一、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现单位缴费比例为7.5%,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各0.5%,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常州市市本级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金坛区2019年5月起同步执行。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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