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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劳务拖欠工资
信件内容: 本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9年1月9日由常州豫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介绍我和另外三名同学一起经常州豫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入宁海梅林东方日升做寒假工,去之前约定每小时十五元,做满一个月即可离职(有聊天记录为证),然而工作期满,他们恶意扣押我们身份证不让我们离职,我和两位其中一位同学不得不改签车票和飞机票,他们承诺为我们补票的差价(未有录音)。2019年02月11日14日15日,我们四人先后均办理正常离职,然而离职至今,期间多次索要劳动工资共计21709.99元无果,微信联系公司法人闫浩俊亦无回复,希望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提供建议,还我们一个公道,在此本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留言时间: 2019-06-13
回复时间: 2019-06-1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6月14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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