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特殊工种提早退休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特殊工种提早退休的事,我在原来的牵引电机厂干了十年的电焊工,是有毒工种,2004年单位改制了,我买断工龄回家了,现在我马上46了,能提旱退休了,我拿了档案到社保局问了,他说我档案里的材料不全,只有第一年和最后一年能证明我在那厂里做焊工,中间几年不能证明我在那厂干过,要找原始的工资清单证明,我到档案馆去查了,也没找到,我不明白,我的解除合同上明明标着1994-2004年,工种是焊工,为什么不能作为证据,所以想请问下我该怎么办?
留言时间: 2019-06-19
回复时间: 2019-06-2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可办理提前退休:⒈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⒉ 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⒊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特殊工种工龄的折算规定是: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每工作一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从事井下高温(包括低温)工作的,每工作一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时间,不予折算。折算缴费年限为1991年底前参保人员从事井下、高温、低温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依照国家规定折算的连续工龄。折算缴费年限的计算,以参保人员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实际提前的时间确定,但不得超过5年。 具体年限由养老审批窗口核定,如有问题,可以联系常州市养老处:8660639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