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年假 |
信件内容: | 假如我2009年1月开始交社保,但是中间断缴半年,到2019年1月,我累计缴费是9年半,那我享受的是10年的年假还是9年的。 |
留言时间: | 2019-07-07 |
回复时间: | 2019-07-0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综上,按您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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