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病假用年假抵扣 |
信件内容: | 单位规定病假先用年假抵扣,病假期间不是应当照常发放工资的吗?那我用年假抵扣后,如果后续我有事就只能请事假了,这样就会扣钱。请问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 |
留言时间: | 2019-07-13 |
回复时间: | 2019-07-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病假、事假、年休假都需要单位同意方可休假,单位用年假抵扣,纯属单位行为,您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如您和单位发生争议,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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