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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生育金报销
信件内容: 1、我的五险不是以公司名义缴纳的,是以个体户名义缴纳的,生育以后报销生育金的流程一样么? 2、报销生育金的话是一定要到社保窗口办理么 还是说人社网上可以提交报销材料? 3、报销生育金是单位给我们员工去报销 ,然后报销费用打到单位银行账户还是个人可以直接去报销,报销费用打到个人账户的啊?
留言时间: 2019-07-17
回复时间: 2019-07-1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1、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体工商户同样也是需要符合以上条件的。 2、人社网上是针对企业可以报销生育津贴,个体户还是建议单位至社保中心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报销地址:锦绣路2号1号楼1楼B区,电话:86614830. 3、生育费用建议单位经办人至窗口报销,费用自报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打至单位开户银行,由单位给予员工。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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