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常州锐祺广告传媒拖欠工资 |
信件内容: | 我于2019年4月9日在该公司上班,6月4日辞职。至今第二个月工资未结,起初答应好六月中结清,后各种理由搪塞拖延至今,最后以项目现场亏损,需要我赔偿为理由,拒付工资。我只是一名底层员工做的最基础的活,现场也由项目经理把控,我觉得该公司常州锐祺广告传媒做法不妥,望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
留言时间: | 2019-07-22 |
回复时间: | 2019-07-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可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结算,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到下一个工资支付日期还是没有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单位营业执照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86689292;天宁区劳动监察大队:86658709;钟楼区劳动监察大队:88891150;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88517008;武进区:12333-选择所在地区后-按“5”号键。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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