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换城市工作可以不要以前城市的社保并重新缴纳吗 |
信件内容: | 2018年在常州工作,8月份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开始为我缴纳社保,由于公司运营不当,今年年初关闭分公司,并裁员,于一月份初离职,共缴纳三个月五险一金,至今断缴四个月请问: 我可以不办理转移手续,在现在工作地点重新缴纳社保吗? |
留言时间: | 2019-07-24 |
回复时间: | 2019-07-2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个人想在常州征缴社会保险,可以办理的,情况如下: 1.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创业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每月20日之前) 2.江苏省内其他城市户口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个人档案至居住地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3.江苏省外户口人员,初次参保需在企业,续保可以在常州市区以个人名义续交,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个人档案至居住地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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