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
信件内容: | 我上个月休了病假,日期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8月11日,现在要发7月份的工资,不知道如何计算,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了 |
留言时间: | 2019-08-13 |
回复时间: | 2019-08-1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谢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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