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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社保工伤赔偿标比例
信件内容: 医疗费是怎样赔付的?比如药品、住院等。
留言时间: 2019-08-21
回复时间: 2019-08-2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工伤的,其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如没有第三人,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单位携带需填写《常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并携带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交通事故还需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至社保中心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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