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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假期事宜
信件内容: 若公司是单休,且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则假期如何休,比如周六到周一的假期,周六公司继续上班,歇周日周一两天,国庆七天,歇五天?因为周六上班不涉及规定的调班补班情况,请问该如何休呢?
留言时间: 2019-08-30
回复时间: 2019-09-0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10月1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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