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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职称评审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常州居民,有常州户口,但在南京工作;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在南京评审职称,所以想在常州进行职称评审。根据常州市《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2018【84】号文的规定,“我省其他设区市或省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委托我市有关中级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我市职称主管部门同意后,我市各有关中级评委会按规定要求受理评审。”但我电话咨询住建局职称办(号码0519-85682071)时,对方一口回绝,理由是外地的不予评审,且态度恶劣。我想了解一下,既然有文件支持,为何不能评审?文件规定是废话么?如果文件规定可以执行,那么,如何执行?其中的《委托评审函》如何提供?烦请解答,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9-18
回复时间: 2019-09-1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请您与职称办(专技处)联系:8568191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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