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2019年江苏常州晚婚假 |
信件内容: | 常州晚婚假相关政策 |
留言时间: | 2019-10-07 |
回复时间: | 2019-10-0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目前常州市婚假为十三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晚婚年龄的规定。只是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人们通常会觉得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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