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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换工作不满一年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信件内容: 在前一个单位缴了5年社保,在现在的单位干了10个月不满一年离职。按《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一条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规定,是累积满一年,还是必须在现单位满一年才可以领失业金?我这种情况可以领失业金吗?
留言时间: 2019-10-09
回复时间: 2019-10-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原则上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如果前后两家单位失业保险年限没有中断,是连续的,可以审核。如前后两家单位中间中断了,建议您直接与失业待遇核定部门核定,联系电话:88104837.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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