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交通事故走医保问题 |
信件内容: | 今年年初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电瓶车与机动车相撞,交警已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对方只有交强险,现首次手术已全部自费,如今还需两次二次手术。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医保可否报销一部份,要什么时候报销,怎么报销,需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手续,请详细告之,谢谢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9-10-10 |
回复时间: | 2019-10-1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原则上这种意外伤害是无法走医疗保险报销的,如果医院给予使用享受医保报销,纯属医院行为。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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