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 |
信件内容: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每个月是否有返还打卡至个人账户。原先是缴纳的农保,能转成职工医保吗,要办什么手续? |
留言时间: | 2019-10-11 |
回复时间: | 2019-10-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之前征缴的居民医疗保险,现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征缴,建议至户籍所属地街道办理居民医保的暂停参保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个人在没有单位的情况下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江苏省内其他城市户口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个人档案、照片至居住地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江苏省外户口人员,初次参保需在企业,续保可以以个人名义续交,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个人档案、照片至居住地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自由职业者最低月养老缴费比例20%(673.6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0%(336.8元/月),合计1010.4元/月。另外,职工医疗救助基金(0.3%)(10.1元(从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中划转)。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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