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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凭工商营业执照能否补缴社保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在常州持照经商二十余年,曾在2009.07一2017.08期间在常缴过社保,现已转回老家,请问能否凭执照补缴2009年7月之前的4年社保,若能,怎么办理?谢谢。
留言时间: 2019-10-13
回复时间: 2019-10-1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注意:如果是新开户企业,开户当月不能补,开户次月开始补缴。营业执照领取前的年限不可以补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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