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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异地就医
信件内容: 请问,异地就医,急诊,门诊,住院,如何报销,各要什么手续,带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理,整个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如:常州到上海,常州到新疆。
留言时间: 2019-11-04
回复时间: 2019-11-0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1、市外转院手续: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应先向我市具有市外转院权限的三级医疗机构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再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备案。 参保人员至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的医院医保办进行报销,携带材料以医院规定为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如果没有办理市外转院手续的,在上海或新疆发生的(仅限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大病:(一)血液和腹膜透析治疗费;(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费;(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费;(四)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药费。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本人银行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2、异地就医 办理条件:单位中长期(6个月以上)驻外工作的在职参保人员及长期在外地居住(6个月以上)退休(退职)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 办理材料: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的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退休(退职)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市社保中心B区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2)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暂住证(3)社会保障卡;(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5)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选择实际居住地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异地就医自办理之日起生效,期限不少于6个月,即6个月内不能取消异地就医或变更医院。未办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住院、门诊大病除外)不予报销补助。参保人员一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其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单位的使用功能予以自动封锁(常州大市范围内除外)。 3、未办理异地就医、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处理:    A、未办手续在异地患急病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发票原件、清单、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至市社保中心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审核,符合急诊规定的按我市市本级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B、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本人银行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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