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 |
信件内容: | 上一份工作保险交到7月份,不是本地人,可以补缴吗?断交有什么影响啊? |
留言时间: | 2019-11-12 |
回复时间: | 2019-11-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综上,养老保险必须是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才可补缴,个人不能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主要是医保中断期间不享受医保统筹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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