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新生儿医保 |
信件内容: | 今年8月小孩出生办理了医保 11月医保统一缴费还要继续交费吗 |
留言时间: | 2019-11-12 |
回复时间: | 2019-11-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2020年度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参保人员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缴费,在集中缴费期内应随时确保省社保卡金融功能已激活且随时保证账户内留存足够的保费,防止扣费失败,影响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要看您孩子参保当时办理的是出生当年(2019年)以及次年(2020年)年的保险费用,则不需要再次缴费,如您仅参加了出生当年(2019年)的保费,则您现在需要尽快征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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