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事业单位离职后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
信件内容: | 本人1992年8月大学毕业进入人民银行常州分行工作,2003年被分配到常州阴间分局工作,2015年4月调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因前两个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进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前单位和个人未缴纳过养老保险。据说按照社保规定,这种情况前期作为视同缴纳处理。请问是否视同缴纳?视同缴纳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盼复! |
留言时间: | 2019-11-13 |
回复时间: | 2019-11-1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事业单位养老处:8667335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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