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工伤碰瓷 |
信件内容: | 我公司是一个小微企业,前一个月公司新招一名四十多岁的女员工,上了三天班,第四天在下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她是电瓶车,对方也是电瓶车,锁骨有点骨折,现在她请律师准备好材料,去我们当地的劳动所要求工伤赔偿15万,我们发现她是有备而来,是属于工伤碰瓷,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处理? |
留言时间: | 2019-11-21 |
回复时间: | 2019-11-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1月21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