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病假需要向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
信件内容: | 常州企业职工请病假(大致3个月),请问需要向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家属所在的企业要求是:1、乡镇医院出具的病假条无效,必须要市一级的医院(注,因为家属是脚部骨折找的丹阳特色乡镇医院治疗);2、必须要有出药的发票等。请问这些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9-11-22 |
回复时间: | 2019-11-2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首先病假是需要医院建休证明,单位同意方可正常休假。至于单位要求市一级医疗机构开具,纯属单位行为,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如发生争议,可以向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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