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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工龄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 2009-2011年1月本人在个人独资的工厂上班,这段时间并未缴纳社会保险,2011年2月本人考入事业单位。请问能凭工资发放记录,补缴2009-2011年在企业上班期间的保险,并计入工龄吗
留言时间: 2019-11-22
回复时间: 2019-11-2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档案材料至常州市养老处具体审核,咨询电话:8660639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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