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员工学历涉嫌欺诈,工作表现无法达到基本要求,是否可以扣发部分工资? |
信件内容: | 招聘员工声称硕士毕业,提供的简历也表明该项学历。入职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该员工所表现的状态与其应有的学历、阅历完全不符,遂要求员工提供证书,各种借口无法提供。该员工完全无法胜任现在的岗位,现在试用期内开除该员工,入职时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3千+岗位津贴3千,现离职工资是否能够扣掉岗位津贴部分?公司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另外,之前按照全额发放的工资能否追回? |
留言时间: | 2019-11-22 |
回复时间: | 2019-11-2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与员工如发生争议,建议单位向所属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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