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2020年的居民医保还能续缴保费吗 |
信件内容: | 2020年的居民医保还能续缴保费吗?11月20日前忘记缴费了,应该怎么补缴啊? |
留言时间: | 2019-11-28 |
回复时间: | 2019-12-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2020年度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参保人员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缴费,在集中缴费期内应随时确保省社保卡金融功能已激活且随时保证账户内留存足够的保费,防止扣费失败,影响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2020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1、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2、在常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3、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市本级户籍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800元/人; 4、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市本级户籍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650元/人; 5、非我是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18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个人缴费标准为1600元/人; 6、市本级户籍的困难群众(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政府全额承担。 原则上至每年的11月20日为止,建议在12月31日前尽快征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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