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南京缴纳社保,现在在常州工作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1.我在南京缴纳过4个月社保,这个月转正,常州公司给我缴纳社保,我可以重新开户吗?不回南京吗? 2.以后能把南京社保卡里的金额转过来吗?之前看是需要参保凭证的,是参保证明吗?具体需要办理的材料和地点麻烦提供一下,我在新北工作 3.常州的社保卡以后我去别的城市工作的话,还要办理转出的手续吗?有的同事只要激活一下就可以了 |
留言时间: | 2019-11-30 |
回复时间: | 2019-12-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1、常州与南京并不属于同一个统筹区,您在常州单位工作,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要重新开户征缴。 2、常州与南京征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以后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在退休地)可以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外地社保转入常州: 申办条件:转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级已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情形: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需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不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但已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缴费年限满10年且不是临时账户的,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 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地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参保的人员,建立的是临时账户。 申请材料: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需携带户口簿。 办理流程:转移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转移窗口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并转出相应基金;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接收信息表并确认转移基金到帐后,审核无误,记入转移人账户。 3、您在常州办理省保卡后,如果今后在其他城市(限江苏省范围内)参保,省保卡无需重复办理,只需在新参保地激活即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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