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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公司经营不佳 要变相降薪
信件内容: 约定工资5000     合同上写的是底薪加绩效加考核   工资条也是按这几部分构成   但是基本工资算的是一千      4000的部分是划分到其他两个部分     但是由于经营不佳    现在工资要降     也有可能调岗   怎么维护个人权益
留言时间: 2019-12-10
回复时间: 2019-12-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原则上以《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待遇支付其工资,如单位要降薪需在《劳动合同》中重新约定,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如与单位发生争议,建议您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区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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