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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社保取出与转移
信件内容: 1、台湾人员定居南京,在常州工作一年之后回到南京,年龄已经60岁,社保也只在常州缴纳过一年,这一年的社保该如何处理?是个人部分取回还是?如若个人部分取回,应如何办理取回? 2、户籍南京,在常州工作一年,常州社保缴纳的同时南京社保也在缴纳,时间重叠,重叠缴纳的社保该作何处理?个人部分是否可以退回?可以退回的话,应怎么办理?
留言时间: 2019-12-13
回复时间: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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