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生育津贴的问题 及领取所需的材料 |
信件内容: | 我和我老婆两人都有在单位缴纳社保 而且都满10个月。 我两都是外地在常州新北区上班人员 户籍江苏南通 我的问题 1 :我俩都缴纳生育险 待我老婆生完孩子后(预产期明年6月) 可否我们两人都可以领取生育金 2:什么时候领取 所需哪些材料 3:新孩子出生后可否在常州办理社保卡(将来孩子的户口可能还是落在南通)? 多少时间之内办理合适? 办理的话所需哪些材料?在哪办理 |
留言时间: | 2019-12-21 |
回复时间: | 2019-12-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2月24日电话回复,以下为补充说明: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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