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员工疫情隔离14天后企业按自动离职处理是否合规 |
信件内容: | 非常时期员工到岗两天后有嗓痛咳嗽不适,企业要求自主医院化验血(发热门诊就诊报告Ok),因为仍有不适,社区防控建议隔离14天无异常再去复工。报备单位隔离期满后员工申请回岗,企业却通知员工属自动离职。请问此作法是否合理合规?员工工资如何结算?员工该如何维权? |
留言时间: | 2020-02-28 |
回复时间: | 2020-02-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职工因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因政府依法采取的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如双方对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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